就我们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而言,在适用法律下,您可能具有以下权利,包括:
- 知情权和决定对其个人信息处理的权利
- 限制或拒绝他人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访问您的个人信息的权利
您有权向我们咨询和复制相关个人信息,并要求我们向您提供如下:
(i) 我们持有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类型的描述,包括对其使用的一般说明;
(ii) 上述个人信息的来源、使用目的;
(iii) 向第三方提供了哪些个人信息,获得上述个人信息的第三方的身份或类型,以及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的有关情况; 和
(iv) 您还可以要求提供某些类别的个人信息的副本。
您要求将我们获取的您的个人信息转移给您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我们或我们委托的第三方将提供转移渠道。
以自动化决策(如有)的方式作出对您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的,您有权要求我们作出解释,并拒绝接受我们仅通过自动决策方式作出的决定。
- 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解释其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权利
- 要求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i) 处理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或不再需要实现处理目的;
(ii) 本声明第 12 条所述的保留期限已届满;
(iii) 您撤回同意; 或者
(iv) 我们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或协议收集或处理个人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收到您删除您的个人信息的请求,我们也会通知我们已转移您的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删除他们持有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留期限未满,或者在技术上难以实现个人信息删除的,我们将停止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但不对其进行存储,并对该等信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拒绝接受您的上述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及时通知您拒绝接受您的请求的原因。如果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允许,我们可能会就您访问您的信息的请求收取一定的费用。
出于安全考虑,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
如您要求,且满足您的要求是实践可行且商业上可行的情况下,我们将在验证您的身份后回复您的要求:
(i) 对于在中国内地收集的个人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回应您的请求;或
(ii) 其他适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
仅适用于在欧洲经济区收集的个人信息:
若您位于欧洲经济区,而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适用于艾特怡国际会展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则您可能享有其他权利。